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园区建设专项委托工作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下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名称:生态园区建设专项委托工作
2. 招标编号:0773-1541GNOA01411
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用于本次招标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壹万零叁佰捌拾陆元整(¥910386.00)
4.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生态园区建设,服务期一年。
本次招标共一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对一个包的部分投标将被拒绝。
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从事相关产业、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5.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具有政府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须提供至少一个项目合同复印件)。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了解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生态园区建设现状,熟悉国家及北京市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各项政策。
(2)投标人应熟悉中关村示范区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具备针对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生态建设开展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实施的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对国际先进生态区建设模式研究分析能力,能够准确把握中关村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和任务,有指导组织园区建设引领全国生态示范园区的能力。
(4)投标人应参与过国家、北京市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有产业研究、产业促进、生态规划编制的能力及经验。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潜在投标人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文件未递交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将不予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 2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应附有项目预算金额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下列形式提交:转账支票或电子汇票,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注:确定为中小型企业的潜在投标人,也可选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指定的担保公司代为担保。担保函需要开标前提前三个工作日送达招标机构。同时附带相关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1.招标人信息: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
联 系 人:温老师
电 话:010-88827128
12.招标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梁志妹、薛艺
电 话:010-68405026
传 真:010-684050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