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南北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课桌凳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5-250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南北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教学办公家具及课桌凳一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403(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5、最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7、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证件:(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5)提供近三年内同类业绩证明材料;(6)国家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认证;(7)企业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须在报名期间)。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可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658610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