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宁阳第三中学塑胶场地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宁阳第三中学塑胶场地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宁阳第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宁阳第三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52
2.2建设地点: 山东省宁阳第三中学校内
2.3建设规模:山东省宁阳第三中学规化建设塑胶操场为300米标准田径场,其中田径场操场10440平方米,篮球场地(三个)1920平方米、排球场地(一个)270平方米,共12630平方米。其中田径场跑道铺设13mm塑胶雨层,跑道内足球场铺设40mm人造草坪,蓝排球场铺设9+4mmEPDM颗粒;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188.03008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2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不是自身生产的须具有人工草坪及塑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4外省投标企业需提供进鲁备案证明;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投标人需持下列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a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b泰安市内(工程项目所在地以外)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c外市(地)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此证明需要在报名期间出具,报名结束后不予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或单位注册地出具)、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来人购买。联系人:刘斌、徐杰,联系电话:0538-56370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宁阳第三中学
地 址:宁阳县堽城镇
邮 编:271400
联 系 人:杨校长
电 话:0538-5211986
电子邮件:gc03z@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金阳大街东段南侧金阳花园办公楼六楼
邮 编:271400
项目经理:吴峰
电 话:0538-5634696
电子邮件:sd_jyzb@163.com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