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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八中学高中部观摩教室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4: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八中学高中部观摩教室设备

2.      项目编号:CEITCL-BJ09-CZHW-1509042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八中学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学院小街2

5.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59733532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229192-824 

9.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控制金额

用 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北京市第八中学高中部观摩教室设备项目

人民币355.8404万元

教学

一批

北京市第八中学高中部观摩教室设备项目相关采购。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0.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属地检察院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有效的无犯罪证明,查询信息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3)投标人必须具有《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认证证书》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

11.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恕不发售文件):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789月,加盖单位公章);

(4)  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789月,加盖单位公章);

(5)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需提供企业属地检察院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有效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投标人需提供《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认证证书》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019日至 1027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1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815室,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4.   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0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   开标时间:20151110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17.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开标室

18.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方式:010-84229192-824

    真:010-68373131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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