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2014年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T2015G065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145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须提供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2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备查)。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本公司统一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汕尾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hanwei.gdgpo.com)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三、招标文件下载:电子版
采购人: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2892026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138128333 传真:0660-3805519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