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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5: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68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680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监护型救护车

1

56.8万元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2、投标人改装后的专用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部(原国家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中的救护车车型,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数据,并且采购的汽车符合国家环境标志的产品。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5年7月份至2015年9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0日 至 2015年11月0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2015111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广州市沿江路151号(原市总工对面)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20-83062483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人:区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20
传真:020-83497019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区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2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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