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鹰潭市人民医院监护仪设备采购(采购编号:JXZYYT2015-10-11709)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5: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江西省鹰潭市人民医院监护仪设备采购(采购编号:JXZYYT2015-10-11709)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鹰潭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鹰潭市政府采购办鹰购2015B000070001号批复,就鹰潭市人民医院监护仪设备采购(采购编号:JXZYYT2015-10-11709)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 JXZYYT2015-10-11709
二、采购项目名称:鹰潭市人民医院监护仪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采购控制价) | 技术参数 |
监护仪设备采购 | 10台 | 23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 第六章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
3、供应商必须是从事本项目行业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 供应商如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书;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书。
4. 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据(证明);
5. 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 经审计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2015年新注册的投标供应商不需提供);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申明)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提供完整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30~11:00,15:00~16:30(北京时间)到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鹰潭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处,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内二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报名联系电话: 15907012839(叶女士)。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 28日下午15:00。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和开标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单位,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采购人:鹰潭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汪雅珍
联系电话:18070016288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明水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天洁西路雅典城64-65店面2楼
十二、鹰潭市政府采购监督投诉电话:
鹰潭市政府采购办电话:0701-6446239
鹰潭市政府纪检监察执法室办公室电话:0701-64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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