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新溪镇四新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新溪镇四新路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ST00CL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溪镇四新路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6476.71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工期 工程预算 投标限价 四新路(北兴路至干渠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726476.7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18764.46元) 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的预算金额下降5%,即(726476.71-18764.46)×(1-5%)+18764.46=691091.0975元。 注: 1) 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5月-7月该相关材料) 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或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 1.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5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 1.6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1.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1.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1.3 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1.4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1.5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须核对原件) 2.1.6 广东省内投标人提供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须核对原件,考核系统上打印的证书视为原件)【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须核对原件,考核系统上打印的证书视为原件)】 2.1.7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须核对原件) 2.1.7.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1.7.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0日 至 2015年10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汕头分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754-8188 6928 |
传真:/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许小姐 | 联系电话:0754-8188 692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