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2015教学楼塑钢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51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2015教学楼塑钢窗改造工程已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计划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51012】-8800号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2015教学楼塑钢窗改造工程;
2.2工程内容:塑钢窗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421号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2.4工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2.5项目预算金额:61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其他资金,已落实;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含一项);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应无负利润情况;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发售招标窗口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10时00分整,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联系人:王校长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会水务集团2楼招标4部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3689824855
传真:0431-81068887
时间: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