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菏泽市国税局税史展室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1: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FZHC20151016-0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市国税局税史展室装饰装修工程 ,已经批准,资金性质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市国税局。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菏泽市国税局税史展室装饰装修工程;

2.2装饰规模:约360㎡,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施工地点:业主方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1019201510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室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5)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菏泽市国税局  

    址:菏泽市长江路

人:姜伟

    话:0530-5192635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菏泽中华人民路数码大厦A5

人:女士

    话:13385301166     

电子邮件:sdfzcx01@163.com

 

20151019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