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0: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的委托,为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 招标编号:JLXD-2015-ZC-188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购预算:
一包:针灸推拿大学生基础科技学习与创新平台建设,采购预算为210万元人民币;二包:中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创新平台建设,采购预算为130万元人民币;三包:中医骨伤学科骨坏死综合治疗能力提升建设,采购预算为55万元人民币;四包:中西医结合中心实验室建设,采购预算为210万元人民币。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四个标包,一包:针灸推拿大学生基础科技学习与创新平台建设;二包:中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创新平台建设;三包:中医骨伤学科骨坏死综合治疗能力提升建设;四包:中西医结合中心实验室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相关资质原件、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社保证及缴费证明)、近年财务报告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盖章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 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00,地点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发售。
7.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1包2包4包,600元/3包,若邮寄需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费。
8.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
9.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室开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0431-861721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联 系 人:肖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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