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直报点设备A包公开招标继续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直报点设备A包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467A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建朝 电话:0311-83720119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郑丽梅 电话:0311-66635039 开标联系人:刘鹏 电话: 0311-66635082 | ||||||||||
采购内容: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直报点设备A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
A包预算31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公开”栏里“通知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台式机 2.1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台式机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硬盘不返还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2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CCCS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 笔记本 3.1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笔记本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硬盘不返还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2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CCCS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311-66635532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A包1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9日8:30-9:00 | ||||||||||
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9:00 |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