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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0: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编号:JLHF[2015]-10-12JYT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0449044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地址:靖宇县联通后院

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1514392699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试点期间外业测量已完成,需要投标人负责入户调查、梳理问题化解矛盾、登记土地台帐、信息录入、内业数据处理、公示、补充完善、公示结果归户表、套打合同及工本费(甲方统一文本)、申请书、套打两薄两证及工本费(甲方统一文本)、土地流转变更登记、档案整理归档、利用甲方要求的软件建立全县统一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甲方统一软件款)、数据汇总、编制农村地块分布图和承包地块示意图并验收合格及做好信息安全维护等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籍测绘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靖宇县政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5]-10-12JYT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已由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以吉农确权字【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

 2.3项目规模:本项目10个行政村总面积约为6.4万亩。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5项目工作内容:本项目试点期间外业测量已完成,需要投标人负责入户调查、梳理问题化解矛盾、登记土地台帐、信息录入、内业数据处理、公示、补充完善、公示结果归户表、套打合同及工本费(甲方统一文本)、申请书、套打两薄两证及工本费(甲方统一文本)、土地流转变更登记、档案整理归档、利用甲方要求的软件建立全县统一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甲方统一软件款)、数据汇总、编制农村地块分布图和承包地块示意图并验收合格及做好信息安全维护等工作。 

2.6项目价格:招标控制价16元/亩,投标人负责支付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试点期间,已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完成了龙东村、大北山村、五台村三个村总面积约3.1万亩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其余七个村入户调查等发生的费用3.5元/亩)。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质量要求:符合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等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籍测绘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

3.8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

3.9企业近三年必须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同类项目,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3.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1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1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0 月 19 日至 2015 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 时00分至 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行贿记录证明(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靖宇县政务大厅((靖宇县七道街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00 时 ,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0 日上午9:00 时在  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地址:靖宇县联通后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90449044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15143926999、0431-88520058

传   真:0431-88520058

 

 

                                                       2015年10月1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采购与招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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