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宿松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皖H5Z-15066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
2、招标人:宿松县民政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控制价:120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宿松县
2、项目规模:宿松县辖22个乡镇、3个管委会、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华阳河农场,行政区域总面积约2393平方公里。要求地名信息词条量不少于8000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应同时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4、投标人从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名普查任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户 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309080029200077977
账 号: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56-7602002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