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青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青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HBXJCZ2015GCZB0957
采购人名称:青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青县京福路公安局南50米 |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13277377 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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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迎宾大道建业大厦1811-1819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698985 13323276282 18232886960 苑女士 穆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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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青县盘古乡的大盘古、小盘古、南王庄等十五个村庄 |
招标内容:本项目十一标段:砖路;十六标段:出水口;十七标段:管道安装 |
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报名一个标段;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施工工期:预计施工总工期 120天(日历日)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高标准农田建设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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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各标段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2.1、第十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2.2、第十六标段:具备出水口生产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出水口生产经营能力; 2.3、第十七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机电专业); |
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按照以下规定报名及领取相关资料, 第十一标段、十七标段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六标段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市建业大厦1815室)处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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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 |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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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苑女士 穆女士 |
联系方式:0317-8698985 |
传真电话:0317-8698985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17-8698986 |
青县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4023817 |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