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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气分析仪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09: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血气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血气分析仪

  标书编号:ZZC2015-G224

  采购预算:2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申请购置的血气分析仪1台,具体要求如下:

  1、测试项目:必须提供pH、PO2、PCO2、Na+、K+、Ca2+、Cl-、Glu、Lac、HCT、血氧饱和度、tHb、O2HbCOHb 、MetHb、胆红素等17项主要直接检测参数;

  2、计算项目:满足H+、BEecf 、cHCO3-、PAO2、Anion Gap、AaDO2,a/AO2,乳酸清除率等>19项计算参数;

  3、全自动液体定标方式

  4、电极盒与试剂包分离设计,采用集成的电极盒,提供多种参数组合的电极盒;

  5、采用集成的试剂包,包含所有定标液、冲洗液、废液包和进样口;

  6、试剂包常温储存无需冷藏,有效期>8个月,上机时间>40天,并可在同型号机器上替换使用,保证充分利用;

  7、仪器可自动侦测并避免血凝块;

  8、全参数检测用血量<150ul血样;

  9、检测时间:≤5分钟得到检测数据结果;

  10、提供自动酸碱图,可提供二重酸碱中毒类型的诊断结果;

  11、提供病人趋势图;

  12、内置彩色液晶触摸屏>10英寸,中文操作系统;

  13、机上可存储>25万条病人数据和质控信息,并提供WIFI无线连接;仪器提供USB口,可以进行数据导出;

  14、进样口有安全罩,操作时打开避免生物污染,进样口左、右手操作方便;

  15、内置热敏打印机,支持图像打印;

  16、支持协议:POCT1-A,ASTM,可以支持LIS,HIS系统;

  带★的为必备技术要求,不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采购人将不再受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投报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投标人为此产品的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下5:00(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午9:3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下午1:00-2: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下午2: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郑浩、朱伟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下午2:00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郑浩、朱伟                   联系电话:0512-58699065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锋                 咨询电话:0512-58436202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387670660018160102493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话:0512-56770611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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