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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海珠区大队消防大队设备改造含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09: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海珠区大队 的委托,对 消防大队设备改造含安装工程项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CZ20151009- B99

二、采购项目名称:消防大队设备改造含安装工程项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0000               

四、采购数量:乘客电梯1台(含安装配套工程)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乘客电梯1台(含安装配套工程)(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供应商或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电梯制造商;

注:供应商必须持有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对本项目授权投标的文件原件。

1.2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3  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5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6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0日 至 2015年11月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

十、开标时间:2015111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海珠区大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18666089386
传真:020-34397362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
联系人:蔡燕真联系电话:013794123401
传真:020-38499011邮编:51063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蔡燕真联系电话:020-3849901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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