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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电化学系统原位电测与物性同步测试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电化学系统原位电测与物性同步测试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电化学系统原位电测与物性同步测试仪采购

项目编号:HXZB-2015-199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炫宜

项目联系电话:0335- 80517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联系方式:王炫宜 0335- 80517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红亮 楚胜男 0335-3608511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北路356号中房大厦4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电化学系统原位电测与物性同步测试仪采购;

2采购内容: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电化学系统原位电测与物性同步测试仪1套(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交货;

4供货安装地点: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5招标范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电化学系统原位电测与物性同步测试仪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是代理商,应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2投标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采购人一经发现投标商存在有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性能描述等情形的,或不提供详细技术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商的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4采购合同确定后,中标商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综合实验楼1422室(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月19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2房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提供);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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