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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房屋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08: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房屋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吉财采计X[20150925]-863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房屋节能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吉财采计X[20150925]-8638批准建设。采购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园区内
2.2 工程规模: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房屋节能改造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2.5 采购内容:房屋节能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采购预算:约200万元。
2.7 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6日~2016年5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应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须按吉建招[2013]5号及吉建管[2015]31 号文件要求,每2万平方米配1名经过节能专项培训的管理人员(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或持有省建设厅核发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人员),每个栋号配1名(本工程2个栋号)经过节能专项培训的技术工人(或省建设厅核发的中级以上抹灰工);本项目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时(公休、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0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王秀辉
  话:1384490859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浩
  话:0431-85370361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0431-885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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