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松树水库安全分析综合评价项目 (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08: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瓦房店市松树水库安全分析综合评价项目
二次公告
大连润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的委托,对其瓦房店市松树水库安全分析综合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瓦房店市松树水库安全分析综合评价项目
(2)项目编号:RHC2015016
(3)项目预算:50万元
(4)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须通过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若审定不能通过,则承担鉴定单位须按要求无偿重新进行鉴定,直至通过审定为止。
二、招标内容:
瓦房店市松树水库安全鉴定其技术标准按SL258-2000《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执行,对大坝进行安全鉴定,收集有关资料,对大坝进行安全状况评价工作,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估报告,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水利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相关专业证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须携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润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瓦房店市新华路8号,劳动保险公司4楼)。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
联系人:王友仁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润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培均、栾家森 联系电话:0411—85579599
传真:0411—85627911
地址:瓦房店市新华路8号,劳动保险四楼
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85627303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