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关于河道警示牌制作与安装工程采购公告(2015-10-001)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0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河道警示牌制作与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15-10-001;预算编号:01-15-07932)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为:根据设计要求制作,并在指定位置安装柱式标杆和警示标志、河名标志等。投资规模为 99.84万元。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整体由进口产品组成的工程,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最终磋商需求以磋商文件为准。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整体由进口产品组成的工程,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 及其以上资质。
4.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质等级。
5. 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检测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不得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报名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请报名供应商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3.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10月20日 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15年10月22日16:00时,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四、磋商文件下载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10月20日9:30时起至2015年10月26日16:00时,点击《浦东政府采购网》的“用户登录-供应商”栏,凭CA证书密码登陆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标书说明及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磋商文件为准)
1、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日14:0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起。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以磋商文件为准)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三楼B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三楼B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9:30时,集合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进贤路138号,请各供应商自行参加。
九、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200135 邮编:201299
联系人:甘义尧 联系人:陆增辉
电话:(021)68541155转936 电话:(021)58923498-210
传真:(021)68542111 传真:(021)58920219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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