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关于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本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空调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洛吉采代[2015]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用途):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空调采购项目货物采购
2.2 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壁挂式空调 | 制冷量3200W | 套 | 21 |
2 | 壁挂式空调 | 制冷量3500W | 套 | 7 |
3 | 壁挂式空调 | 制冷量5000W | 套 | 70 |
4 | 立式空调 | 制冷量7200W | 套 | 12 |
5 | 立式空调 | 制冷量12000W | 套 | 16 |
6 | 立式空调 | 制冷量16000W | 套 | 6 |
详见:招标文件
2.3 采购预算价:622700.00元
2.4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计划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记录;
3.3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安装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
3.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还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
3.5出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29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
7.2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 采购人: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13838896878
地址:洛阳市吉利区
8.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18003881006
传真电话:0379-63331006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29室
邮件:henanxinchenglhq@126.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
8.2营业执照副本
8.3开户许可证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