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1182-东渡码头电缆管道拆迁改造工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1182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总台电话:0592-2230888,项目经办人:黄先生0592-2279331、2279307)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渡码头电缆管道拆迁改造工程电缆采购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高压电缆,一批。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电缆制造商的注册资金须≥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投标人须提供电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须含有注册资本数额)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3、 投标电缆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许可证应涵盖额定电压35kV电力电缆的生产许可。投标人须提供电缆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投标电缆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5、 投标电缆制造商须是国家电网公司(包括其网省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复印件。 6、 投标品牌电缆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具有5个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的电缆供货合同。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7、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电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获得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或代理、经销的证明文件。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9、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3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联系人: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1-5 09:0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黄先生0592-2279331、227930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
采购补充通知: |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