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影像射击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铁路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上海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影像射击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1.1 招标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影像射击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1.1.2 采购编号:HSZT2015HG/274
1.1.3 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4 招标内容:
1.2 投标人资格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1.2.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3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影像射击馆系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具备相应资质或者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
1.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1.3 招标文件发售
1.3.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2 集中发售时间: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3.3 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1.3.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5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3.5.1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1.3.5.2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3.6 现场踏勘
1.3.6.1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10:00;
1.3.6.2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288上海铁路公安学校。
1.4 开标
1.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4.1.1 递交时间:2015年11月5日上午9:00-9:30。
1.4.1.2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上午9: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4.1.3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9号京仪大酒店二层第十一会议室。
1.4.2 开标时间和地点
1.4.2.1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上午9:30,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4.2.2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9号京仪大酒店二层第十一会议室。
1.4.3 本项目评标过程设现场演示环节,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进行演示。投标人演示时间为15分钟,评标委员会现场提问5分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2.5 条款”
1.5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王 亮、张 楠
电 话:010-62262447 010-62278948-687
传 真:010-62263479
电子邮箱:hsz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