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平台升级融合与应用拓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平台升级融合与应用拓展
项目编号: CEITCL-BJ03-CZHW-1510017
采购人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10-67557318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84229192-818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办公办案平台升级融合与应用拓展设备采购及服务1系列 |
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 无 |
采购用途 | 平台升级 |
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 | 简要技术需求:办公办案平台升级融合与应用拓展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 控制金额 | 预算:800万元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 5、具有依法加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代表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发现视为废标; 10、其他资质要求: 10-1投标人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项资质--软件开发。 10-2投标人应为软件企业,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为CMMI 3级(含本级)以上。 10-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0-4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11、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11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部分。 |
项目联系人 | 张斯贤、丁浩鹏、朱强 |
联系方式 | 电话:010-84229192-818 传真:010-68373131 |
备注 | 1.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项资质--软件开发证书复印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CMMI3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具有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工信部或协会颁发的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 (2)上述复印件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