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市群生态监测站网科研辅助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珠三角城市群生态监测站网科研辅助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GZ10CL94
3. 项目名称:珠三角城市群生态监测站网科研辅助设施改造工程
4. 项目类型:工程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 |
珠三角城市群生态监测站网科研辅助设施改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 | 人民币 80万元 |
注:1、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6.4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5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6 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7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
6.8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7日-2015年11月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8.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8.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8.3.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8.3.4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复印件(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须核对原件)
8.3.5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8.3.6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8.3.7 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C类);(须核对原件)
8.3.8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须核对原件)
8.3.9 提供“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原件。
8.3.9.1. 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图纸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6 日09:00~09:3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6日09:30
9.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人:叶先生、陈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156、130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CL87651688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