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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保健中心(浦东)项目太阳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13: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保健中心(浦东)项目太阳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保健中心(浦东)项目太阳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137611814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金桥路2090号

联系方式:凌战 133860691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海涛 1376118148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厨房及局部淋浴部位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燃气热水器辅助加热,太阳能热水系统待设备招标后由设备供应商深化设计,并应确保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加热系统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并应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热、防雷、抗雹、抗风、抗震等技术措施。本设计仅预留屋面设备位置。太阳能热水量Q=6(T/d),小时耗热量Qh=616292(Kj/h),太阳能有效集热面积计算Ajz=90(㎡),保证率F=0.40,集热效率0.60,有效热水箱:6T。

系统控制说明:

1.温差循环:当储热水箱达到最高水位h2后,上水电磁阀F1不再开启,系统自动比较集1.温差循环:当储热水箱达到最高水位h2后,上水电磁阀F1不再开启,系统自动比较集热器出口水温T1与储热水箱出口水温T2,当T1-T2>8℃并且T1〈50时℃,集热循环泵P1自动开启温差循环,当T1=60T1℃时并且T1-T2<2℃时,集热循环泵P1停止。热水供水温度不大于60度时,当集热水箱大于60度时,第一循环泵应停止工作,热水在辅热系统加热到60度并保温,当回水温度小于50度时,循环加压泵启动,大于60度循环加压泵停止。

2.快速补水:如果用水量较大,储热水箱水位不断下降至最低警戒水位h1时, 补水电磁阀F1打开,系统快速补水,直至水箱上升至水位h2时,停止补水。

3.自动辅助加热:热水供水由集热水箱通过容积式燃气热水器直接供用水端热 水,当容积式热水器内的热水水温满足使用要求时,燃气热水器不启动,系统直 接由太阳能系统供热水;当容积式热水器内的热水温度低于55℃时,燃气热水器 自动启动,将热水加热至60℃后,供用水端使用,热水器停止加热,以保证供水 温度的恒定。T2>80℃时启动散热装置防过热。

4.防冻循环:当室外管路水温T3低于6℃时,集热循环泵自动启动进行防冻循 环,T3升至8℃时,停止循环,保证室外管路冬季不发生冰冻危险(防冻夜除外)。

5、回水循环:当回水管路上T4低于40℃时,回水循环泵P2启动,待T4高于 50℃时,P2停止运行。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位置

1

太阳能集热器

 

12

集热面积8.25m /组

楼顶

2

燃气热水炉

41KW/台

1

 

楼顶

3

热水箱

 6T

1

不锈钢带保温

楼顶

4

冷水箱

6T

1

不锈钢带保温

楼顶

5

太阳能集热循环泵

 Q=1.78L/s,H=5m

2

 

楼顶

6

冷热水加压泵

Q=1.00L/s,H=7m

2

 

楼顶

 

中标人提供货物及安装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2.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3. 投标方需在上海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4. 投标方近叁年内有相同或类似太阳能设备供货的成功实施案例,(以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为准)。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 叁年内相同或类似太阳能设备供货的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
  5. 固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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