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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造纸厂八排平房加固改造工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13: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造纸厂八排平房加固改造工程已由北京市财政局以XM-004703102151008005号批准建设,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委托,现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造纸厂八排平房加固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设计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造纸厂八排平房加固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建设内容:清河分局造纸厂八排平房加固改造工程

  2.招标内容:上述工程的工程设计。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潜在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1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要求;

  6.本工程无设计补偿。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1016—201510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703

  2.报名要求:

  (1)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递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除递交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1016—201510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703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人:        孙玮瑶       

  电    话:     010-68018529-8054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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