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交通运输局煤改气燃气锅炉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锅炉房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香河县交通运输局煤改气燃气锅炉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锅炉房
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6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香河县交通运输局煤改气燃气锅炉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锅炉房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XZX15-XH036
采购人名称: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府前街24号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香河县交通运输局煤改气燃气锅炉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锅炉房修缮项目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新 18932600658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丽 0311-86023612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标段划分:1个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厂家或代理商; 2、如为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应具备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资质;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3、代理商参加投标应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对本项目出具一份授权,销售商再授权无效);生产厂家的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资质(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须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锅炉制造许可证(仅指生产商、代理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仅指生产商、代理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仅指生产商、代理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厂家授权书(仅指代理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以上资料如有虚假,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除外。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出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9时00分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丁丽 |
联系方式:0311-86023612 |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