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乡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新乡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15JJ101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手持式能谱仪 | 1台 | 2 | ※电磁辐射分析仪 | 1套 | 3 | ※个人剂量仪 | 10台 | 4 | ※中子剂量当量仪 | 1套 | 5 | ※高灵敏型Xγ剂量率监测仪主机 | 1台 | 6 | ※手持式同位素识别仪 | 1套 | 7 | 测距仪 | 1台 | 交货地点:新乡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指定地点 交货期:交货期 60 日历天 |
注:序号中标“※”产品已经财政部门备案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柒拾贰万贰仟圆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15年10月23日止,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市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地 址:新乡市人民路138号 邮 编:4530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373-3056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邮 编:450002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3-3690519 传 真:0373-3690519 八、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