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检验所能力建设仪器设备(第二批)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的委托,对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能力建设仪器设备(第二批)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T2690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检验所能力建设仪器设备(第二批)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50000
四、采购数量:7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设备类别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详细清单及规格说明 1 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阿贝折射仪、全自动微波消解萃取仪、冻干机、氮吹仪、旋转蒸发仪 285 见附表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和禁止的进口产品,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且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若非以下设备【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全自动微波消解萃取仪】的厂家,须提供下述设备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厂家授权书与报名时的授权书不一致,则可能直接导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4、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报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4)投标人若非以下设备【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全自动微波消解萃取仪】的厂家,须提供上述设备的厂家授权书原件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留底备份,投标时提供与报名一致的原件。【在报名时需填写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 说明: ①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②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电邮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③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邮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释疑。投标疑问函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下午5时前。(将需采购人答复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moshangcao5@163.com或传真至020-83548187,并同时加盖公章的原件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效送达的时间以收到疑问原件为准。 ④投标人若需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踏,可自行前往。 ⑤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6日 至 2015年10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5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5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03号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电话:020-36319219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联系人: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48187 |
传真:020-83548187 | 邮编:51006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4818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