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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港珠澳大桥影响的港珠澳协同发展规划采购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12: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基于港珠澳大桥影响的港珠澳协同发展规划(招标编号:ZHWZ2015-538FW)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完成时限

1. 项目名称:基于港珠澳大桥影响的港珠澳协同发展规划

2. 完成时限:2015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2016年4月底前完成正式成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注:

1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需同时满足上述第1、3项要求,上述第2项要求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 朱湘丽

联系电话:0756-3361051                      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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