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南大库修缮工程青砖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故宫博物院的委托,对 南大库修缮工程青砖 材料采购(招标编号:0610-1541NH010587)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本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南大库修缮工程青砖采购
2.2 合同估算价(采购预算):128.2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壹佰元)
2.3 供货地点:故宫博物院指定地点
2.4计划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开始供货,供货周期为1个月。
2.5招标范围: 尺七方砖、大成样、加厚大城样,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其他:本项目所采购尺七方砖规格为550*550*80,大成样规格为480*240*120,加厚大城样规格为480*240*1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制造或经营;
3.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产品授权书原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工程项目(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程项目等)的供货业绩,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承诺书,承诺:“如中标,我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条件的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1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办人的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若是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原件);
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若已查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1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故宫博物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邮编:100010
电话:010-64063443
传真:010-64063443
电子信箱:Daixy@bjzb.com
联系人:代晓艳、刘艺祺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207 5600 5015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