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宝安区物业公开招租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深宝规〔2010〕10号文件及宝公物〔2010〕21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局管理的宝安区宝城6区湖景居大厦、宝安区宝城65区海语西湾商住楼、宝安区西乡商业中心区锦明花园、龙华新区水榭春天花园一期四处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参与竞租。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BACG2015040908
(二)项目名称:宝安区物业公开招租
(三)招租人: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
(四)招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1、A包物业位于宝安区宝城6区湖景居大厦2、3楼,建筑面积641.6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托儿所。
2、B包物业位于宝安区宝城65区海语西湾商住楼,建筑面积577.9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托儿所。
3、C包物业位于宝安区西乡商业中心区锦明花园(碧海红树湾商住楼)C、D1座01-02层42号,建筑面积868.0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托儿所。
4、D包物业位于龙华新区水榭春天花园一期2#楼01层C号房,建筑面积1199.6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社区活动中心。
5、竞租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如不清楚物业现场的,可提前联系报名,由联系人约定时间,集中带往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29993802。
(六)招租物业限定用途:
1、A包物业以举办公共教育、文化辅导、艺术培训等用途。
2、B包物业位于宝安区宝城65区海语西湾商住楼,建筑面积577.9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托儿所。
3、C包物业以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学前教育培训(早教类),公共教育、文化辅导、艺术培训等用途。
4、D包物业不得用于经营网吧、游戏机和有油烟、明火的饮食等项目;不得用于噪音大、有污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七)招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租方式,分为A、B、C、D四个包,可兼投可兼中,即每个竞租人可以参加四个包中其中任何一个包竞租,也可以同时参加多个包竞租,且同一竞租人不仅可以中标其中任何一个包,也可以多个包同时中标。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和地点,采用月租金单价竞价方式进行,A、B、C、D四个包依次确定中标人。符合本文件要求且各包月租金单价最高报价的确认为该包中标人。
(八)最低竞租报价:
A包:月租金单价不低于每月11元/平方米。
B包:月租金单价不低于每月11元/平方米。
C包:月租金单价不低于每月11元/平方米。
D包:月租金单价不低于每月128元/平方米。
(九)招租期限:
A包:8年(合同起租日起,含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B包:8年(合同起租日起,含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C包:8年(合同起租日起,含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D包:5年(合同起租日起,含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竞租人为自然人,必须符合:
1、竞租人须年满18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
2、竞租人为深户户籍者,提供户口本。竞租人为非深户户籍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书》,竞租人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
(二)竞租人为法人,必须符合:
1、竞租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竞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前须提供本单位与辖区街道办计生工作站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
(三)符合以上条件的竞租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且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如参加C包竞租的,存款证明须不少于150万元。
注:1)账户开户名称须与竞租人一致;
2)须能体现在2015年11月3日之前存款有效;
3)不接受其他形式资产证明。
(四)以上要求所涉及到的材料、证明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保留。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
三、公开招租程序:
(一)招租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
2、发布媒体:
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网站;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LED显示屏;
深圳商报、宝安日报(登报时间为1个工作日)。
3、以上四种方式同时发布,网上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竞租申请:
1、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由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收取,该项目收取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采用银行转帐、汇款的形式缴纳,不接受其它缴纳方式。
账户:38940188000004313
户名: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
开户行:光大银行宝安支行
竞租保证金必须以竞租人名义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人应在2015年10月27日18: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招租人提交竞租保证金,在竞价报名前凭转账或汇款证明领取招租人开具的收据。
保证金收据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29993180。
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凭收据向招租人申请退还,招租人收到竞租人保证金单据将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
竞租人有以下情形的,自开标之日起三年后方可申请退回投标保证金: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竞租人串通报价;
(3)严重违反《竞租现场守则》;
(4)中标后撤回其竞租申请,放弃中标资格;
(5)中标后逾期不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6)其它违反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2、竞租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0日9:00至11:30,14:30至16: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室(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
(三)竞租事项:
1、竞租时间:2015年10月30日16:45
2、竞租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室(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
竞租相关规定与程序请查阅《宝安区物业公开招租公告》(见附件)。
(四)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1、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2、邮政编码:518101
3、联系方式:童先生0755-27758821
4、传真:0755-27758320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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