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保太镇森林防火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平邑县保太镇;
地 址:平邑县保太镇驻地
联系人:于志远 13953925038
二、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38号联勤宾馆迎宾楼2304室
联系方式: 0531-82868367、0531-82868368、18653158288
三、项目编号:PY2015CG158
四、项目名称:平邑县保太镇森林防火设备采购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平邑县保太镇森林防火设备采购,共1个包,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包1 | 森林防火设备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供应商;2、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4、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地点:现场购买,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报名,原件现场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由招标公司留存(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出不退;
七、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30之前
八、开标日期、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30
开标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
账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916010400019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莲花商城分理处
十、本项目联系人:杨阵国
联系电话:0531-82868367、0531-82868368 邮箱:qdjn868@163.com
十一、其他:届时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