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09: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南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采购人所需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南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GNXCGG2015(公)-25
三、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只为 1个标段,标段内容不可拆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年检的须附清晰的年检记录,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清单内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同时响应招标要求)。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08:30时至2015年10月23日17:30时,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注册报名流程见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办事指南,报名注册审核及办理时间上午08:3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0876-5622148);
(二)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3日,按网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用公司对公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15年 11月3日17:00时前按要求汇至中心账户并到账,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帐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到账情况以财务室提交的证明为准。(网上报名通过后方可交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 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09:0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5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举行开标会。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必须如期出席开标会议。
九、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南县政务网”五个网站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采购人:广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罗师 联系电话:0876-5160201
集中采购机构: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杨师 联系电话:0876-5151887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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