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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一包)

作者: 发布于:2015-10-15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报送时间:20151015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ZYZB-2015140-1

项目名称: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涿鹿县涿鹿镇合符大街西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胜利   185313158800313-652163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D789-9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贺伟  0313-411285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隔离护栏

供货地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以及有安装调试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日期交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723250

    政府采购政策: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和国家规定强制采购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强制认证制度和执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采【200831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

    采购用途/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 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供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静电喷涂护栏检验报告(耐湿热性试验≧1500小时)及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静电喷涂护栏检验报告(耐低温性-45500小时),检验报告委托单位须为供应商

 

供应商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须提供),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015日至2015102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1:0014:00-16: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D77-89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15115日北京时间9:30

开标地点: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涿鹿县轩辕西路商业银行底商西侧一楼开标室)

评分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周贺伟、董亚楠

联系方式  : 0313-4112858

传真电话  : 0313-2040172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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