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B、C级危房鉴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书编号:FJHR2015100 (批复号:2015平潭财购计[102]号)
2、招标项目内容:B、C级危房鉴定服务项目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建筑面积(m2) | 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B、C级危房鉴定服务项目 | 鉴定 | 9697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许老师18559105988 | 平潭县 |
3、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980000元为最高限价。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 2015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每日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名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721177 传真:0591-88028777
公司网址:Http://www.fjhongrui.com E-mail:fjhongrui@sina.com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地在福建省外的投标人须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网上年检的须同时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
8.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综合类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专项工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适用地域应涵盖福州市。
8.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至少15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开标前在该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9、报价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1月6日15: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10、开标时间、地点
10.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6日15:00;
10.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平潭县政府采购网(http://fzpt.fjzfcg.gov.cn)
1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