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实验室仪器、旅游教学等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师范学院委托,对实验室仪器、旅游教学等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销售能力和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旅游教学等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N-5520151015
4、采购人:宁德师范学院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必须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含年检页)、企业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投标人资格声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贰佰壹拾肆元整(¥169214元);合同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捌万零陆佰元整(¥380600元)合同包3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贰佰肆拾贰元陆角整(¥299242.6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以自身的名义,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达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其他方式、他人名义、以及逾期汇达的一律视同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需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用以前留存本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抵交。
8、投标人注册、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投标前在宁德市政府采购网(nd.fj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并经绑定CA卡后方能进行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宁德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截--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9、查看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10-15始投标人自行免费下载、查看(网址:nd.fjzfcg.gov.cn)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传真:0593-2067555 邮编:350001 E-mail:ndthzb@163.com
项目经办人:翁小姐 联系电话:0593-2826501
特此公告
其他说明: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10月2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3、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标书与投标保证金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帐号:1501014170012067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