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安地渠道管理所安地水库灌区国湖提水泵站新建工程机电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安地渠道管理所委托,就安地水库灌区国湖提水泵站新建工程机电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J2015-JH021-ZFCG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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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安文路215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一楼开标4室)
九.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一楼开标4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2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各一份。
3.(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5年11月4日15: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江伟
联系电话:18267002536
地点:金华市安文路215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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