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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五标段)及监理(一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5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设施工程

施工(五标段)及监理(一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五标段)及监理(一标段)以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T-212、TC2015-T-213

项目编号:CYCG-2015-075

2、项目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设施工程

2.1施工部分:

第五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新增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2.2监理部分:

第一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

3、项目内容

3.1施工部分:

第五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各路口新建电子警察系统、视频监控、卡口设施采购及安装。

3.2监理部分: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道路标线、隔离护栏及防护设施采购及安装、标志牌、标志杆、交通信号灯、灯杆等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

4、招标控制价

施工部分(第五标段):674.5511万元。

监理部分(第一标段):37.868704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部分:

5.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所投标内容的供货及安装;

5.1.3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5.1.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卡口、电子警察、道路监控等交通安全智能监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1.5投标人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摄像机、智能球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具有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由生产厂家送检的检测报告。

5.2监理部分:

5.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5.2.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交通设施项目的监理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监理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监理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施工第五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主要产品(摄像机、智能球机)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一套

7.5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11月6日13时0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14时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4地址: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政府采购服务厅。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方式:0538-8225697

9.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史龙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

E-mail: shandongchaoyue@126.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263918

传真:0538-5052266

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11010101421004596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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