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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泰顺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电梯设备及安装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5 19: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泰顺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泰顺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TSCG20151069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一:公安局乘客电梯: 数量4台;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标段二:交警大队乘客电梯: 数量3台;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相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安装、维修资质;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必须出具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项目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招标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sztb.cn/main/index.asp)下载。

2、报名时间 :2015 10 15 日 – 2015 11 3 日   9:00--17:00

3、联系电话:0577-67592508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 11 4   上午9:00时

六、投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收标区

七、开标时间:2015 11 4    上午9:00时

八、开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新城大道117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20000元人民币 ;标段二:15000元人民币;

1、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支票/银行转帐方式办理,要自行交入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并经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票或盖章。(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77-67581353)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实际到帐时间并换取缴入单位财务收据为准。

3、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须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十、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程序:

1、为方便供应商投标,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①登录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sztb.cn/main/in dex.asp)

②点击网站首页左下:电子招投标中“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上投标系统页面

③进行注册,注册类型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

④注册后用户类型选择“普通用户”进行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⑤在网上报名页面点击“单位资料”进入“企业信息网上填报系统”填写完整的投标企业信息,按“保存”

⑥返回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报名”,在“当前项目列表”中选择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投标代表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

3.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无需密封)

3.3、保证金收据原件(无需密封)

3.4、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

3.5、投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

3.6、投标供应商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

3.7电梯制造厂家营业执照、质检部门颁发的相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复印件;

3.8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4、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依据管理办法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7-67592508

联系传真:0577-59291072

 

 

附件:招标文件

      图纸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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