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局)(大沥镇海北片区河涌污染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局的委托,对大沥镇海北片区河涌污染水体综合治理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沥采2015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海北片区河涌污染水体综合治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017768.93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01 | 大沥镇海北片区河涌污染水体综合治理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环保工程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购买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到中国工商银行现金缴款,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
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绿景支行;③帐号:
2013028309200012980;④款项来源:沥采2015101招标文件费。⑤银行缴款单中“交款人”一栏及其他地方不得填写
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交款人名称,可填写“深圳国际”)。备注:投标人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
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然后再到银行柜台进行现金缴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八、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
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00分至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十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止。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519172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2140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