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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2014年)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0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2014年)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D42N256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2014年)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元/支)

包1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液体制剂

100IU/

53100

人民币50元

包2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液体制剂

100IU/

41600

人民币50元

包3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液体制剂

100IU/

57200

人民币50元

包4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液体制剂

100IU/

55200

人民币50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或代理销售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为代理或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血液制品);

5. 投标人为代理或经销商的,要求货物供应期间必须保质保量供应货物,不得出现断供、随意更换品牌现象,如不能履约,更换第二中标人为货物供应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出现上述情况将无条件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6.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7. 投标人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6日 至 2015年11月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6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十、开标时间:2015116930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86514954
传真:-邮编:51144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人:陈光、黄紫莹、夏文联系电话:020-87768198转188/823/833
传真:020-87768283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夏文联系电话:020-8776819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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