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思茅分公司挖掘机采购招标公告
中盈(分)招字2015135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思茅分公司挖掘机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思茅分公司挖掘机采购(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135)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思茅分公司挖掘机采购
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135
3、招标内容:挖掘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最新有效的);
4.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正本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4.3 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4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5本次采购经专家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4.6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3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或昆明市西园路与气象路交汇处融城优郡B1幢106室。
7、招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15:0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15年11月6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招标 1 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 1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交货地点: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思茅分公司。
11、投标人应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13、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采购人: 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思茅分公司
联系人:邱师 联系电话:0879-2206892
地 址:普洱市振兴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师、张师
联系 电 话:0879-2143621 15752043243 传 真:0879-2143621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编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