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水务局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衡水市桃城区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衡水市桃城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衡水市桃城区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利用岗南水库和黄壁庄水库为灌溉水源,涉及赵圈镇26个村.项目区灌溉面积3.40万亩,其中井灌面积0.42万亩,井渠双灌面积2.98万亩。项目区内现在机井121眼,井深均在300m左右。现状灌溉渠道仍为土渠,渠系建筑物破损严重。
2、本次施工招标分为 7个标段;监理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本工程计划工期:2015年12月31日完成总工程量的90%,2016年3月31日竣工。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招标、监理招标。标段划分如下:
南区一标段:施工招标(蔡园、小韩村、小王村、韩家洼);
南区二标段:施工招标(齐家庙、李家店、苏家村、前王家村);
南区三标段:施工招标(西马庄、东杨家村);
南区四标段:施工招标(耿李村);
南区五标段:施工招标(北郎子桥);
南区六标段:施工招标(东郎子桥);
南区七标段:施工招标(西郎子桥);
南区八标段:施工监理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因本项目要求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施工进度及工期,投标人可根据该企业自身情况对衡水市桃城区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任意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按照评审顺序(自然标段顺序)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若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30点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以下资料到衡水市桃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担任所投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持相关证件原件【法人代表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开户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第八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担任所投标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相关证件原件【法人代表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开户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 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地 址:衡水市永兴东路1359号
联 系 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0318-2132347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大街150号
联 系 人:郑弘励
联系电话:0311-86023612 15383832913
监督电话:0318-26671938
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