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庙子镇普洛斯卡房村完小教学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栾川县庙子镇普洛斯卡房村完小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由栾发改投资[2015]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教育局,资金来源为中国扶贫基金会资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建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庙子镇普洛斯卡房完小教学楼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HNXWLY(2015)021
3、项目地点:栾川县庙子镇卡房村
4、资金来源:中国扶贫基金会资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5、项目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26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
6、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5、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五楼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3、购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有关证书(建造师注册证、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业绩(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近二年来相关业绩)。以上材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后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栾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住建局三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栾川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教育局
联系人:雪先生
电 话:137831443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卢女士
电 话:13598168201 0379-69892011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