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陆川县雅松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陆川县水土保持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川县雅松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陆川县雅松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玉水招标备案〔2015〕5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许
项目联系电话:0775-23077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川县水土保持站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汇丰街51号
联系方式:刘工,0775-7228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许,0775-2307700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胜利花园3区3栋1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大桥镇。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6km²,治理崩岗5座,维修引水坝1座,维修引水渠1470 m 。营造水土保持林77.08hm²、种植经济林48.10 hm²,实施封育治理740.82 hm²,设置宣传牌12座、公示碑2座。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 12 月 7 日,完工日期为 2016年 8 月 13 日,计划工期25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陆川县雅松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等(详见实施方案及其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 1个标段。
招标内容: 陆川县雅松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其设计图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所有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25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 业绩要求: 无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6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打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 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但图纸和技术资料费以补偿成本为原则), 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发售柜台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3.7 查询要求
提供开标前1个月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要求:在装订资格审查资料时正本须装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雅松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 玉发改农经[2015]41号文 批复了实施方案,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玉林市财政局 、 玉林市水利局 以 玉发改农经[2015]56号文件 下达了陆川县雅松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计划280万元,项目法人为 陆川县水土保持站 ,招标人为 陆川县水土保持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玉水招标备案[2015] 54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