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查控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查控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EITCL-BJ03-CZHW-1510016
采购人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10-67557318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84229192-818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1批 |
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 无 |
采购用途 | 执行查控室软件及硬件 |
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 | 简要技术需求:执行查控室项目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 控制金额 | 预算: 550万元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资质、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发现视为废标; 6、其他资质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 投标人需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或以上资质。 6-3 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7、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1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最高人民法院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部分。 |
项目联系人 | 张斯贤、丁浩鹏、朱强 |
联系方式 | 电话:010-84229192-818 传真:010-68373131 |
备注 | 1.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 (1)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需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4) 携带近三个月企业社保缴纳单复印件。 (5) 须携带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 上述复印件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