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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电力设施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5 10: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C2015-039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电力设施改造工程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05056992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自费组织现场踏勘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所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或以后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现场核对)

  5、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类型);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采购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 (小写:¥ 6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5年 10 月15日起至2015年10月21日止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 10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先电话联系。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地点: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文景路文景雅苑10栋9层)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如有变更,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上网站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招标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077193,传真:0595-88077320,邮编 362200。

  开 户 行: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

  银行账号:9070410010010000089948

  开户单位: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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